機電副礦長
- 河北華澳礦業(yè)開發(fā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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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·能源·動力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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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家口市 張北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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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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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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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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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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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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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
崗位說明
1、貫徹執(zhí)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、政策、法律法規(guī),標準和技術規(guī)范;
2、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(guī)程;
3、負責編制機電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;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;
4、組織制定機電運輸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計劃,參與機電運輸崗位人員安全培訓;
5、負責礦井運輸系統(tǒng)和礦井供電系統(tǒng)的安全可靠;
6、負責礦井運輸設備和主要通風機、空壓機、主排水泵等設備的安全運行;
7、組織制定礦井運輸、供電系統(tǒng)技術改造方案;組織制定大型設備安裝、拆除安全技術措施;
8、組織制定公司年度機電運輸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;開展礦井停產檢修工作;
9、負責落實礦機電運輸設備、材料的檢測檢驗工作;負責機電設備、設施日常檢修、檢查維護工作,及時消除電氣設備失爆、失保等事故隱患;
10、查處并及時制止違章指揮、違章作業(yè)、違反操作規(guī)程的行為;
任職資格
1.具有15年以上地下礦山電氣技術和管理崗位工作經驗;
2.5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歷;
3.熟悉非煤礦山地下礦井電氣機械設備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規(guī)范;
4.熟悉井下六大系統(tǒng)管理標準;
5.熟悉礦山特種設備維修管理標準;
6具備較強的組織協(xié)調能力、團隊管理能力和問題解決能力,能夠有效組織機電設備的安裝、調試、檢修等工作;
7.有5年以上機械化礦山工作經歷;
8.具備一定的機電故障和事故應急處理經驗和能力。
9.年齡不超過48歲;
10.身體健康,能夠適應礦山井下工作環(huán)境